第(3/3)页 黎曼·鲁斯的选择则截然不同。 他挑了一颗蛮荒星球。重力偏高,气候恶劣,到处都是险峻的山脉、茂密的原始丛林和凶猛异常的掠食巨兽。这地方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做的。 他连房子都懒得正经建,就在一个背风的巨大山洞里安了家。山洞里堆满了兽皮、猎物骨头、还有大大小小的酒桶。 他本人整天穿着他那标志性的皮坎肩和大裤衩,光着脚,在丛林里晃荡。打猎,烤肉,喝酒,跟星球上的猛兽摔跤,无聊了就对着天空嚎两嗓子。 跟着他的那群太空野狼老兵也彻底撒了欢,把这里当成了新的“芬里斯”。 他们分成几个小部落,在星球各处“占地盘”,狩猎,比拼,时不时跑到黎曼·鲁斯的山洞找他喝酒打架,闹腾得不行。 黎曼·鲁斯很享受这种生活。自由,狂野,无拘无束。没有军规,没有战略会议,只有最原始的生存和快乐。 偶尔喝醉了,他会搂着某个老狼崽子的肩膀,吹嘘当年怎么一斧子劈开某某文明旗舰的舰桥。 银河系依旧按照帝国的齿轮严密运转。 但关于“狼王”黎曼·鲁斯和“帝皇之剑”秦朔的故事,在帝国基层士兵和民众的口耳相传中,已经演变成了传奇史诗。他们的名字被刻在泰拉的胜利纪念碑上,他们的战绩被记录在帝国的史册里。 银河系现在是帝国的了。 第(3/3)页